閩南網11月18日訊(閩南網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林芳)為深入貫徹詔安縣委、縣政府關於創建省級文明縣城的工作部署,進一步規範縣城交通秩序,構建文明安全和諧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提升全縣人民幸福指數和對外文明形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開展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和“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昨天,詔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發佈公告,稱在該縣全縣範圍內開展創建省級文明縣城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點:
(一)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1、亂停亂放,逆向停放,違反禁令標誌,標線停放,以及佔用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盲道停放車輛的;
2、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3、闖紅燈、不按導向車道行駛、不繫安全帶的;
4、三輪汽車、正三輪和二輪摩托車違法載人、闖紅燈、不佩戴安全頭盔、違反限行規定通行、二輪摩托車競速飆車的;
(二)電動車、快遞外賣配送車、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違法行為:
1、電動車違規加裝遮陽傘、闖紅燈、逆向行駛、亂停亂放的、不佩戴安全頭盔;
2、快遞、外賣配送車無牌上路行駛、超標改裝、標示不整、車身亂貼廣告、闖紅燈、逆向行駛、亂停亂放的;
3、非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隨意穿插機動車道,違反規定載人載物的;
4、行人闖紅燈、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
二、整治措施
1、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對發現屢教不改的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格處罰。
2、通過智能交通監控設施抓拍、現場抓拍、受理交通違法舉報等方式,加大對上述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3、通過電視、微信和公共電子顯示屏等新聞媒體對上述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曝光。
三、法律責任
1、違反機動車停放規定的,處以罰款100元;
2、機動車駕駛人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處以罰款150元並記3分;
3、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處以罰款150元並記6分;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的,處以罰款20元;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的,處以罰款10元;
4、駕駛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處以罰款100元並記2分;
5、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非法安裝遮陽傘(雨篷)的,責令拆除;拒不拆除的,強制拆除,處以罰款200元;
6、機動車逆向行駛,處以罰款100元並記3分;非機動車逆向行駛,處以罰款20元;
7、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處以罰款10元;
8、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處以罰款100元並記3分;
9、對拒絕、對抗和阻礙執法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詔安交警提醒:請廣大交通參與者積極配合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服從公安交通管理及相關執法部門的指揮和管理,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摒棄不文明交通陋習,依法文明參與交通,共同營造安全、文明、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